您现在的位置:丹徒教育信息网 >> 局发文件>> 内容正文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8日 点击数: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文件
 
镇徒教〔2009〕135号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今年9月份是国家确定的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切实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祖国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增强对伟大祖国、党和人民的热爱,进一步把爱国情感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三、活动内容和步骤
(一)活动内容
    2009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内容分为“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部分。各校要紧紧围绕以上内容,与“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开学第一课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创新思路,强化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
(二)活动步骤
1.启动阶段(91日)。通过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天的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等形式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2.“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阶段(91日—10日)。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平台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等,组织学生收看反映新中国建立历程的专题片《走进新中国》;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中小学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模故事和发展历程,通过各种渠道向师生广泛宣传。
3.“感受祖国变化”阶段(911日—20日)。充分利用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形势教育大课堂》系列专题片、教育部与新华社制作的新中国60年成就宣传图片、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的《共和国成长的故事》读本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当地工厂、企业、民族文化教育场所等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并以征文、书画、摄影、摄像比赛等形式感受和展示祖国、家乡的建设新成就。
4.“我为祖国服务”阶段(921日—30日)。在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和感受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便利和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家乡、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并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5.活动总结阶段(101日—8日)。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于109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突出主题
本次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校要紧扣主题开展学习观看与考察体验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我区广大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我为祖国服务”的崇高理想。
2. 周密计划,精心组织
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部署,共同组织和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在秋学期开学典礼或第一次国旗下讲话中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观看一些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专题片,研读《共和国成长的故事》等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征文等教育活动。各校组织活动要注意学生安全,集体活动要有安全预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 扎实工作,及时总结
各校要因地制宜,根据学生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中小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各校要在初选的基础上,将学生收集、整理的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创作的反映家乡、祖国发展变化的作文、书画、摄影、摄像作品,撰写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等活动成果,及时邮寄或上传到中国校外教育网参加展评。具体展评办法届时将在中国校外教育网公布。
 
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教研室、区教师进修学校
用户信息中心
栏目导航
找不到相关分类
本月排行TOP20
  • 没有相关内容!
最新推荐
丹徒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