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苏教基〔2007〕24号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 省教育厅团省委转发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近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7]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今年我省组织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高度重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题教育活动。今年9月是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本次教育活动的主题是“感觉新变化,迎接十七大”,通过组织全国中小学生统一上形势教育课的方式,集中时间向中小学生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宣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示范性举措,将于9月3日专门举行第四次“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仪式,教育部主要领导将在启动仪式上作重要讲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今年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
二、 精心组织收看“感觉新变化,迎接十七大”形势教育课程。今年国家第一次统一上形势教育课的时间是9月3日上午10:00—11:00。我省主要是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收看形势教育课程。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条件,确保小学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接受统一的形势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学生收看电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收看;班级不能接收中国教育电视台信号的,可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收看;有的学校还可就近到有关单位组织收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各级电教机构要在收看前做好调试等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也是对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应用的一次尝试和推动。今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有益尝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德育工作的新途径,努力尝试建立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机制,总结形成新的有效的德育工作模式。
三、 统筹安排好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学校在统一收看形势教育课程以后,要利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和建军80周年的契机,通过班、团、队会等途径和方式,积极统筹安排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参观考察、调研访谈、体验参与等方式亲身感受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感受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形势教育方面的优势和重要作用。对于“科技新发展”、“国际新形象”等专题的学习,也要充分利用“校校通”网络,结合信息技术及相关课程的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形势教育活动,在培养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同时,激发创新的精神、练就创造的本领。
四、 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等部门要按照迎接十七大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指导形势教育和做好宣传工作。要制订详细的宣传报道计划,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全过程报道。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和宣传典型,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在活动结束后,对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活动作出全面的总结。
各市的总结报告请于10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殷雅竹,传真电话:025-83335670,电子邮箱:yinyz@ec.js.edu.cn。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教基函〔2007〕7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开展“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向中小学生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使他们了解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进步,感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逐步树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的志向,并努力把远大志向化为每一天的具体行动,健康成长。充分展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成果,推动把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推进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二、活动内容
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全国中小学生统一上形势教育课。课后开展相应的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日和班会等活动。
形势教育课通过“生活新变化”、“社会新气象”、“农村新面貌”、“科技新发展”、“国际新形象”、“未来新蓝图”等六个专题,以深入浅出的讲解、丰富的影视资料、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学生了解五年来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社会生活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新农村建设的初步成果、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同时,通过实践活动亲身感受身边的变化、家乡的变化。
三、活动方式
在
课后根据课上布置的社会实践题目,结合当地和学生的情况,让学生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角度,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感受家乡变化、感受社会变化,利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的契机,通过班、团、队会等畅谈、交流收获,以小调查报告、演讲、绘画、音乐、舞蹈、手工等多种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家乡的热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
形势教育的后续课程将陆续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保障
1、中小学校
2、中西部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各城域网、局域网,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4、中小学校要根据自身设备和教室容纳情况,安排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参加此次活动,并把参加活动的班级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战线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的重要举措,作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具体安排,作为把信息技术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的一次集中检验,并着重探索建立开展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2、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保证全国中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好形势教育课。要精心指导各地中小学组织开展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并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为活动提供支持。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时的安全。
3、明确责任、密切合作。此次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电教系统会同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实施。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要按照迎接十七大宣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形势教育和做好宣传工作。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协助组织好社会实践和团、队活动。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环节要完善技术保障措施,确保远程教育网覆盖的中小学网络信号清晰、通畅,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各地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团中央学校部和少年部,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 育 部 共青团中央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