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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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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4日 点击数: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文件

 

镇徒教〔2007〕95号


 

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从今年开始,全区各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就实施好《标准》均下发了有关文件,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全面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有关教师学习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这一要求,因校制宜地开展好体育锻炼活动。同时,切实做好《标准》的测试、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全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顺利实施。我局将适时对各校实施情况组织检查,并就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丹徒区教育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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